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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鼓励我省科技人才发展的建议
(2022-1-15 14:14:00) 来源:

省委会


      2021年3月,《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文章强调:“全部科技史都证明,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从2016年起,四川省陆续出台政策,综合运用安家补助、岗位激励、项目和平台支持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2021年6月15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培育建强各类创新主体”、“打造创新人才聚集高地”等部分对人才发展作了方向性的战略部署。
      为此,建议:
      一、全省统筹部署,加大对国防科技重地人才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对有国家重要科技研究机构的城市,如绵阳、攀枝花等,引导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并配套实验室、检测中心、与科研院校的项目合作等相关服务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对有国家重要科技研究机构的城市,加大培养科技后备力量的力度,充分发挥各地科研的传统优势,在地方高校或研究所增设博士(后)项目和增加重要科技领域的博士及博士后的名额,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吸引外地高层次人才进入当地科研队伍。
    (三)加大对地方与重要科研院校合作办校在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如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中国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研究生院等,以高质量院校合作办校汇聚青年人才。
      二、注重示范引导,在全省推广成功的人才政策,鼓励各地在人才发展方面政策创新。
    (一)推广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的做法。鼓励通过学术团体、小同行、学会等专业人士参与项目评估,引导建立以专业评估为基础的科技政策咨询通道,降低政府职能部门在科研项目中的行政干预力度,积极引导培育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制度。
    (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范例。例如四川大学等单位的成果转化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细化到操作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
      三、关注人才的转化和流动,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推动部分地市或行业的人才转化和流动。
    (一)关于引进人才,不仅需要引进“千人”,更需要引进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基本算法、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领域的优秀科研团队,以团队的辐射效应带动本地在该领域的科研实力。相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团队引进计划,并成立专业招聘团队,专门负责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的引进工作。
    (二)关于留住人才,不仅需要安家补助和项目平台等,更需要关注人才的子女教育。据调研情况显示,子女教育成为决定高层次人才去留的首要因素。对重要国防科技领域的高端人才,应为其子女适当提供就读本省重点中小学的机会。
      (三)关于人才流动,一是适当放宽军工部门科研人员进入地方高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限制,为后备人才的培养积蓄师资;二是增加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本省高校间的专业交流及合作机会。如建立博士联合培养机制、科研项目合作渠道、合作编写专业教程等,通过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动本省人才与国内外专业领域的交流。
      四、关注青年人才的发展,完善引进人才的考核机制。
    (一)在职称和项目申报上适当向青年科研人员倾斜。适当放宽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项目的非技术性限制(如专家挂名,科研人员资历等)。对项目申报书的评估以专业考评为主,将重点转向项目验收,进一步挖掘优秀青年人才。
    (二)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探索性研究项目。在项目申报中留出一定的课题比例,加大对基础科学、探索性项目的资金支持,为成功申报的探索性项目提供行业专家咨询和指导。
    (三)进一步完善针对青年人才的多元评估体系。目前正全面铺开的破除“五唯”不能一刀切,应考虑侧重理论研究的基础科学、软科学等领域的成果主要以论文为主,且衡量标尺需与国际学术界同步。对应用科学研究应在论文发表、专利转化和项目完成等指标考评上各有侧重,充分考虑学科特征差异,避免单一指标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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