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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展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
(2023-1-13 20:02:00) 来源:

近年来,中小学生校外托管行业迅速发展全国,据统计,城市少儿校外托管机构数量已达30万家以上,分布在近30000所小学校及社区周围,为近3000万城市小学生提供校后托管服务。为规范中小学生托管行为,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以部委文件形式对托管行业直接做出引导和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该文件主要是原则性规定,仅对中小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进行规范,对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上没有涉及,完全不能满足社会上对校外托管行业的巨大需求。这些校外托管机构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监管标准,行业发展“野蛮生长”,乱而无序,产生不少问题与隐患。

合教育部《指导意见》几年来的实施情况,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策不落实,服务难落地。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针对教育部《指导意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造成有些学校以种种理由拒绝开展课后服务,或在课后服务的内容、形式上敷衍了事。部分学校由于场地、人员、服务时间无法匹配家长需求等原因,不能有效开展好学生的校内课后服务,因此不能真正解决家长的需求。

二是校外无规定,监管不明确。教育部《指导意见》主要是对以中小学校为主体的课后服务体系建设做出相关规定,但对实际生活中深受学生家长欢迎的校外托管机构却基本上没做任何明确规定,导致校外托管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管理法规缺乏。从实践看,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涉及多部门职能,除了教育部门外,还涉及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部门。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校外托管机构虽然数量众多,但却处于一种“无人管”“无法管”的混乱状态。

三是托管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由于校外托管机构缺乏国家统一的建设标准,基本上都是民办营利性质,经营者多以“临时托管”而不是“兴趣培养”“学习提升”为场所建设宗旨,导致自身条件普遍较差、经营质量参差不齐,大多存在设施不完善、场地狭小、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严重者甚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特别在疫情时期疫情防控的手段措施也很不到位,不但不能让家长放心,反而让家长十分担心。

为从根本上解决“托管难”问题,建议在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上坚持校内校外托管“两手抓”“两并重”的基本原则,在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大力发展校内托管同时,尊重学生家庭需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切实规范校外托管。要充分发挥校外托管机构在场地、资源以及托管时间上的独特优势,为校内托管提供有益补充和有效补位,从而真正实现广大学生家长所期盼的有保障、有安全、有质量的课后托管。

为此建议:

一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议由政府牵头,召集教育、市场监管、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尽快研究制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

二是规范审批登记程序。校外托管机构作为新行业,目前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按家政服务行业(居民服务业)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鉴于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性强、寄餐寄宿服务为主以及部门监管能力情况,建议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开办标准和审批程序,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由消防、卫生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三是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建议政府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和教育、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卫生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协调联动、定期检查等制度,形成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关爱少儿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使校外托管机构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四是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由于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建议由属地政府定期组织教育、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一次以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联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业,予以取缔。

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把现有托管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梁勇

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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