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闻达
尹富洪,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室工作人员,民进盐边支部副主委。谁能想到,从事三十多年英语教学的他却开始研究“法律进学校”工作!曾何几时,在英语教学路上的叱咤风云,无论是高中,还是初中,甚至小学的课堂他像一支蜡烛,发出的每一分热量,亮出的每一分光明,坚毅而执着地照亮着漫长的英语教学之路。由于工作的需要,离开英语讲坛的他,却迈步走上学校的普法工作之路。
他就是局里的“借用人员”,拥有年逾五旬的苍老,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哟。他无悔的接受后,只有不时地翻阅法律法规,上网浏览法治教育网站,统计分析县普法活动实情,请教走访二十多所学校,联系沟通各校“法律进学校”联系人,请教法律顾问,摸索创新法治教育活动方式,简化文档繁琐,共享县域宣传教育成果,通读上级法治教育文件及要求,解析方法措施。他的足迹遍及机关、学校,甚至是偏远的乡村教学点,他融学习探究、教育趣味和法规活动于一体的工作,带出了我县“法律进学校”工作的规范常态化开展。
孔子《论语:为政》: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晓知:在英语单词中law,释义出“法律、规律、法治、法学、诉讼、司法界、起诉、控告、控告、对…起诉”。既是名词,也是动词。普法教育不就是这样吗?它就是对人的行为的引导,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是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标准,同时也显示出事前预计到行为会有什么后果等,以及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用行动展示社会公共公平。
接下来,他开始静思理线。在纷繁复杂的校园活动中,“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孤立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现象不时的发生在校园四周,多数都是学校的老师们以“晓之以理式样”进行着道德规训和传统文化的教育,何曾脑海里闪现出“校园欺凌”的法律意识;孩子们的文化成绩有些困难时,难免出现的“不是读书的料,就不读了吧”的简单处理,哪晓国家的“义务教育法”的威严;调皮淘气的懵懂孩子由父母无心管教而随意听之任之,“孩子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的家长思维,把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抛到山沟沟里的做法,似乎还在乡村僻远的“阴暗角落”忽隐忽现;只要是发生在校园里的受伤,甚至是突发的疾病,不问青红皂白的捆绑在教育工作者身上,不给钱就争吵、威胁、围堵,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传统行动;只要是为了学校的发展拟定的各项规章措施盖以创新与发展的帽子,横行霸道的组织实施,岂会斟酌“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那种急功近利的方案也许把部门系统的示范设立了标杆,当仔细品味研判,方知发展路上实施的崎岖不平,举步维艰。万丈高楼平地起,只要有人去梳理,慢慢地开始,不和谐就会有效果。是的,他来啦,以懵懂的法治情愫,让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们开始清晰地正视孩子身边的问题,思考着解决的办法,明白那法治的威严,融入依法施教理念,按照法治程序习惯性的处理解决矛盾纠纷。
他坚持推陈出新。他作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普法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各学校的发展之路实际,指导服务学校的工作的重点,把地处毒品危害频发地区,实施的禁毒教育常态化,把留守孩子多的地区,开展未成年保护细化分工督促,把少数民族较密集地区,协调家长普法活动;沟通学校管理者,在德育工作体系中融入法治教育,把管理目标与实施方案,呈现公平正义,依法施教;把教育内容与方式,贯穿活动过程,规范行为,在行动中体现“学法、懂法、知法和用法”。他的轻风细雨,蹒跚步履、娓娓交谈,把文件通知带进管理者的头脑里,让一线的教职员工找到了教育与法治的并行思路,把看到乱象时的抱怨与愤怒给出了反思的空间,送走凛凛冬日艰难与迷惑,步入迎春花开时节,蕴含着法律进学校的曙光。
他践行从今天做起。宣传法治,始终普法。把浅显的法律知识呈现给师生,把行为的规范约束每个师生,把法律威严的维护交给教学工作者,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领导干部,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更要有敬法之心。
他走来了,带着的一腔大情怀,让法治进进校园活动有声有色。抛开形式的束缚,以教育人的风采,把繁琐的法律进学校谱写出真情实际。以对普法事业的执着追求,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展现了教育工作者职业所蕴藏的深厚内涵,树立了新时期教师的普法形象,实干为先、融会贯通的崭新形象。他始终不忘初心,展示教育的唯美思想,把学校充满着法治教育的气氛;他始终牢记使命,法治意识造就公正公平,为笮山青少年普法宣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余晖尽洒普法路,责任涂抹夕阳红,路漫漫其修远兮,他将上下而求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