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德阳市委员会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主体和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民主党派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作为政治协商的主体,其职能履行和作用发挥,必然直接影响着政治协商和协商民主的实践成效。
(一)民主党派是执政党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托。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民众参与公共决策已日益成为一种普遍而重要的政治现象,不断扩大和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不仅表现为有参与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希望能参与到公共决策的制定和对实施决策的监督过程中来。要想实现公众的这一愿望,在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下,就必须依托于一定的政治制度和相应的法律保障,来保障愿望和诉求的实现。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公共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因其现有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独特的组织集合优势,在公共决策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有效发挥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协助执政党推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参政党能力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民主党派是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广泛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和建立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它完全符合中国政党的特点和规律,完全符合执政党的要求和参政党的意愿,完全符合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起经受风雨,一起接受考验,谱写了中国政党建设史上的壮丽篇章。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正确处理我们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力量。
(三)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业,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一致努力。事实充分证明,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民主党派汇集了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所有制的人士,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是中国政治生活中一支充满活力的政治力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共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友党,作为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自身的有利条件和独特优势,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愿望诉求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具体来讲,就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所有这些变革、变动、调整、变化,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结论:中国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每个利益群体都已意识到自身利益所在,并且开始为实现自己群体的利益而努力。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矛盾、冲突、乃至对立已成客观态势。构建民意诉求反映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反映利益诉求,是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冲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与重要途径。民主党派通过直接参与政治协商,在国家政治结构中享有特殊而广泛的话语权,在民主政治进程逐步推进、政治协商平台不断扩展的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话语表达的特殊途径可能构成公民利益诉求的社会社会渠道和工具。
(五)民主党派是推动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协商民主制度的推进能够使执政党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使执政党随时听到不同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有利于参政党更好地发挥作用,拓展履职渠道。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协商民主中扮演着政党协商的重要角色,由于其成分涵盖了文教卫科技及工商界人士,聚集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他们关心国家事业,学有专长,智慧超群,知识和经验丰富,政治参与积极性高,使民主党派成为协商民主实践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只有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参与、有力推动、高效监督,才能够更好更快地实现“协商民主”,更好地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以政协为平台,积极实施协商民主的政治参与
民主党派实施协商民主的政治参与形式集中地表现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上,涵盖了决策协商、权力监督、建言献策、民意传递、诉求表达等各个方面。就政治参与而言,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具有充分的民主性。因此,对民主党派来说,认真行使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参与的权力,是落实协商民主的任务要求。
(一)认真行使好政治协商的政治参与权力。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也是各民主党派与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组织载体。《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内容、形式、方式、方法进行了科学的规范。一是积极开展党际协商。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不断加强,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仅德阳市六届市委的五年间,中共德阳市委就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人事安排等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意见,积极进行民主协商,内容涉及德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从德阳市第六次党代会召开到2012年年初,中共德阳市委召开的与民主党派协商会、通报会达、建言献策会就达30次。会上,民主党派在协商中就市委重大决策、人事安排、十二五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许多意见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二是积极参加政协例会协商。六届德阳市政协的五年间,共有485人次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全委会,积极开展广泛协商。30人次在政协全委上大会发言,就交通建设、城乡统筹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千余人次参加市政协常委会,就事关德阳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开展专题协商,提出200余篇建议案,许多建议案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作为政协副主席的民主党派主委积极参加政协主席会议,开展重点协商,建诤言献良策。三是开展专题协商和对口协商。民主党派的党员或会员作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依托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加强同对口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和对口协商。
(二)积极履行民主监督的政治参与职能。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明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有章可循,对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民主党派通过政协这个大平台,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一是提案监督。德阳市六届政协的五年间,各民主党派共提出集体提案30件,个人提案300余件。提案内容对事实掌握比较准确,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对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有可操作性,无论是集体提案还是个人提案,都能得到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二是政协视察监督。五年来,民主党派共有700余人次参与政协组织的委员视察,内容包括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议题,通过视察环节,民主党派成员充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三是社情民意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已成为了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主力军。各民主党派十分注重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党派都建立了一支专业的信息员队伍,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内部通讯等方式培养信息员的政策水平、信息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使他们及时了解国家形势、政策等相关信息,为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创造条件。德阳市六届政协的五年间,政协共收集反映社情民意126篇,有半数以上为民主党派反映和提供。四是发挥特约监督员作用。通过政协平台,各民主党派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检察院、法院、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特约监督、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等200余人次,认真履行职责,针对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400余条,促进了作风转变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政治参与作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各民主党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力量支持。一是调研活动参政。一方面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活动,政协的调研活动都邀请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德阳市每年都要组织十余次集体调研,民主党派成员都积极参与,并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选择多个调研课题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是党派组织调研,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参政议政作为自已的政治职责,摆上首要的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发挥群体功能,选择党委政府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力求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二是力促成果转化。成果转化是政协和政协委员所关注的,涉及付出与回报的期待,涉及履行职责的成就感。一方面是精心选题。在实际操作中,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选题,与其工作步调相一致,实现与党委、政府工作重心的紧密结合。同时,充分把握时代脉搏,符合时代精神,选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统一,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选题,所提建议要充分代表群众意愿,才能成为党政决策。民主党派通过不断强化参政议政质量,获取需求转化。在调研过程中和调研报告中,充分把握好政策性、操作性、独创性和超前性,力争建议有远见,对策能打动决策者、管理者和实施者。
三、民主党派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的制约因素
在我国协商型政治模式中,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这种协商民主与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相联系,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富有创造性,对促进政党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民主协商真正落实有一定的难度。
(一)民主党派协推进商民主进程中存在体制和机制障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好的保障。在肯定进步与发展的同时,同发展变化着的经济文化需要相比,制度的滞后与不健全,也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协商主体意识不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主协商的主体意识不明确,协商往往处于被动局面,是“要我协商”,而不是“我要协商”。党委和政府在决策前,不是按照制度规定,主动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与协商,而是有选择性的协商。反倒是民主党派在制定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时,将某一项具体工作列入协商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于民主党派协商的成果,党委政府往往采取简单回复,没有将成果转化情况向民主党派通报。另一方面,联系会议制度缺乏载体。党委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联系会议制度,往往由于时间原因或其他原因,没能较好坚持,致使联系会议协商往往成为一纸空谈。第三,情况通报制度坚持不够好。从总的来说,各地党委向民主党派的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是可圈可点,但只是局限于重大会议的情况通报上,其他事项的通报也坚持不够好。第四,协同互动机制欠缺。长期以来,民主党派的协商主要体现在自身的努力上,而没有形成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的协同互动机制,相对弱化了民主党派协商作用。
(二)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平台和载体需进一步完善。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在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等方面所发挥出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积极作用,既是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形成团结民主、融洽和谐政治局面的需要,也是增强民主党派自身活力和深化政协工作的需要。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的由所有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就要进一步发挥好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积极、诚恳、友善的态度,切实搞好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活动,特别是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各个层面的政治协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尊重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民主党派的权利和职责,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鼓励民主党派畅所欲言,为他们发表意见提供充分的机会;要更加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监督,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民主权利;要十分重视并积极办理他们的提案,搞好与他们联合考察和调研,努力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开辟畅通的渠道、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民主党派自身素质的差距直接影响协商民主进程。民主党派整体素质和成员素质直接影响到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质量和民主监督效果。一方面,从民主党派成员来看,少数民主党派成员甚至有些加入民主党派很多年的老同志,有时将民主党派组织生活当成了发牢骚泄怨气的场所,这充分说明了这些人的政治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派成员的提案或建议案没有得到重视,就不再提提案或建议案,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所提的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就产生了消极懈怠情绪,缺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热情;有些民主党派成员发现社会中的焦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敢说,也不敢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另一方面,从民主党派政体来看,民主党派的领导多数都是兼职,都有自己的专业和工作岗位,不可能全心全意专职于党务工作,对于本党的建设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组织生活单一,也是制约党派整体素质提高的原因之一。第三,与其他行政单位相比,民主党派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办公室老旧、办公设施落后、工作经费偏低、工作用车没有保障等问题都是影响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
五、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发展协商民主的现实需要。制度有稳定的、经常起作用的机制,它不会因领导人的更替或注意力的转移而改变,也不会如同群众运动的作用那样特定而短暂;它有规则和程序,在为公民提供制约政府权力的机制的同时,也对公众表达不满的方式规定了制度性的限制,从而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制度建设是发展协商民主的强力保障。要进一步落实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联系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民主党派知情明政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工作形式、内容、责任义务、活动经费等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制订政治协商程序规定,对民主协商内容,协商对象、协商层次、协商形式工、协商效果做出操作性强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反馈回复机制,建立回复时效制,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向党派答复办理情况;建立申请复查制度,民主党派对所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如不予处理,或对处理不满意的,有权以同级民主党派组织的名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复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无视民主党派所提的问题,采取消极、推诿、拖拉的态度,马虎应付的,应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政治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加强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团结、教育、帮助、引导社会的一面旗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行为准则,培育和谐精神,夯实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进而带动和促进全社会的和谐。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作为参政党成员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凝聚力。二是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为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提供组织基础和人才保证。注重从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中吸收成员,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提高民主党派在全社会的代表性。注重解决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打造一支年富力强、富有朝气、思想敏锐、锐意改革的民主党派领导成员班子。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牢固树立树立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对各项工作抓好落实,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继承和发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做到立党为公,参政为民,廉洁奉公。
(三)发挥优势,调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积极性。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要积极开阔视野,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本着“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进步带和谐,以智慧谋和谐,以正义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的精神,协助统筹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四)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建设,积极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民主党派专职领导成员和机关人员编制问题,确保民主党派管理和发展步入正常轨道。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把民主党派机关的办公经费、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改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条件。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把党派后备干部的培养纳入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不断改善民主党派成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大力推荐优秀党派成员当选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参加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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