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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8-1-23 15:45:00) 来源:省委会

民进四川省委

近年来,国家与各界人士对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非常重视,因为它不仅对带动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实现小康与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对于引导农民就近城镇化,以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压力将会发挥其十分重要的社会作用。通过对南充、乐山、广元部分小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发展小城镇面临四个困难:城镇规划不够健全、产业后劲有待增强、要素保障需要强化、认识理念有待提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规划引领 ,统筹协调发展

(一)制定明确不同类型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发展目标。应将行政效率、社区治理、刑案发案率、噪音水平、人均绿地、垃圾无害化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等有利于产业升级和人才集聚的因素作为重点发展建设的目标。

(二)产业集约布局,镇区规模合理。为避免同一“纬度”上的资源浪费和小镇风格和功能的趋同性,要依据不同乡镇自身的实际状况,经济、需求与集约三大原则来规划其经济规模、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以避免严重的资源浪费。

二、政策保驾护航,创新发展机制

(一)设立办事协调机构。建议政府设立一个能协调各方各部门的机构(可采取部门抽调、集中使用的方式),由该机构去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标准,统筹与协调小城镇建设的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土地征用、安全保障等有关事宜,以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优化整合职能部门的政策支持。住建、国土、经信、文化、招商、交通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分工出台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针对性政策,以“一站式”的代办模式为各项目提供跟进流程的优质服务,确保特色小城镇建设投资项目愿意来、能落地、长得大。

(三)逐步扩大特色小城镇行政管理权限。采取委托、设立派驻机构或分支机构等方式,赋予特色小城镇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市政交通、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特别是应将一些有利于小城镇建设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审核权限,依法依规下放到乡镇管理与执行。

(四)创新小城镇建设人才聚集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吸引小城镇建设、管理、经营的各类人才的政策措施,通过建立顾问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兼职、技术参股、投资联合等多种形式积聚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市场化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经营。

(五)创新小城镇居民的招入机制。除采取宅基地置换和商品房运作方式,以吸引本地农村居民和其他区域的人群入“巢”之外,还可放开户籍限制,接纳外地和外籍人员入迁。此外,我市部分小城镇还有相当大的存量商品房,可将部分房源打造成“特色度假屋”出租,以吸引“临时居民”入住。

三、突出特色发展,抓实产业支撑

    (一)着力推进小城镇的产业集群发展。在项目选择上要增强与主导产业的关联性,注重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相结合,不断推进产业链条完善,努力实现小城镇产业集群发展,真正体现“一镇一主业,镇镇有特色”的要求。

(二)着力打造特色镇的特色文化品牌。要以鲜明的地域特色,鲜明的产业特色,鲜明的生态特色和鲜明独特的风格,按照各自的地域不同文化特色进行深度挖掘,打造出特色文化旅游的品牌资源,有效提升小镇特色产业的竞争力和地方文化内涵的表现力,以不断增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四、多渠道多举措,保障基本用地

积极申报省、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借助上级优惠政策实现小镇用地指标的自我消化。各县(市、区)应安排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弥补小城镇建设年度计划指标的不足。同时还可以通过政府回收、协议置换等多种方式,对闲置不用、低效利用的存量用地进行再盘活

五、改革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扶持

(一)吸引社会资本入驻。通过招商平台、项目现场会及时发布招商信息,对有优势、有意向的企业进行搜集、筛选,做好项目推介与后续对接,提升招商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鼓励金融机构与小城镇开展企业投资、风险投资等项目合作,以适当比例分享项目股权和期权,充分实现投贷联动;还可探索建立产业基金、低成本融资、PPP、股权众筹等融资模式,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

(二)加强财政资金扶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特色小城镇的规划、宣传、招商等各项日常性工作开支,支持各牵头单位以政府自持(如物业资产)的模式开展基础设施的先投先建工作;设定适当标准对特色小镇固投项目金额进行比例返还,以鼓励企业资金快速进驻,有力推动小镇项目建设步伐;县(区)可否在财政统筹划拨的资金之外,在镇区企业上交税收中按一定比例返还该镇,以解决政区社会建设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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