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正文
 
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018-1-23 15:48:00) 来源:省委会

民进四川省委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根本要求,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内在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课题。我省以成都市为代表,以培育城乡统一要素市场为目标,联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劳动力转移、金融机制创新,初步构建起了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一)障碍待破。农村土地与劳动力之间的互相捆绑无法打破。除国家授权区域外,农村产权在法律法规层面还难以自由流动。由于受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城乡二元结构等传统制度的束缚,导致农村劳动力和土地之间离而不脱,农民工“进不了城,回不了乡”的困境依然存在。在城里不能享受城市居民该有的待遇,于是紧紧守住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不放,即便撂荒,也是农民最后的安身立命之所。要素流动的主体模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地位、权利边界都面临“无法可据”的尴尬,集体所有权的权益也不明确。农村土地与劳动力之间的相互束缚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民“自由进城,随意回乡”仍需加大政策力度。

(二)政策待细农村土地、房屋以及农村金融等领域实施政策不具体、清晰。如:农村产权权能完整,确权后农村产权流转的办法、种类、范围尚未统一。

(三)制度待建。尽管我省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改革试点已探索出一些成功案例,但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还面临不少障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制度、缩小城乡土地价格差距的土地征收制度建设进展缓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对范围过小,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作用有限。主要体现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制度尚未形成,城乡规划滞后,与土地征收制度不衔接,收益分配不明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受年度计划、指标使用范围限制以及项目实施周期过长,对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形成了明显制约;工商资本下乡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规模化流转的风险仍未消除;农村产权抵押物的处置存在问题,风险基金的申请使用还有待实践检验;农村产权的价值评估体系缺乏,产权价值评判没有标准。

二、对策建议

(一)巩固和运用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成果,奠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产权基础。一是尊重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成果。强化农民的产权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权益保障机制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探索对农户的补偿“占谁补谁”二是健全农村产权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完善市、县、乡农村产权登记管理服务机构;适应农村产权流转、抵押、担保以及遗失补办等现实需求,逐步完善农村产权登记规则三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及示范章程四是完善农村产权纠纷调处机制,建立以仲裁为主体的纠纷处理制度。

(二)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动城乡土地要素有效配置。一是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象和初始条件二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程序。建立流转主、客体审查制度;健全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制度;强化对规划审查、集体决议、公开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三是构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农民和农民集体的收益主体及收益的形式、比例等;通过资源税费制度设计,明确政府税费收取标准;建立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利益均沾和均衡发展机制,调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

(三)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资本要素与农业农村发展相结合。一是探索试行集体土地证券化。土地证券化,能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有效地吸收社会资本,壮大集体经济,福利当地农民,为区域农业发展找到一条全新的资本吸纳路径。二是延伸农村金融网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拓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建立农村土地上生产设施确权颁证和抵押融资管理制度探索土地委托代理人制度,推动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鉴于当前农村空心化严重,大多数农民都已进城务工,留下大量土地撂荒又不愿舍弃的局面,可以村社为单位,在集体经济内部实行集体土地委托代理人制度,激活撂荒土地的市场价值。该项制度不同于村委会和农业经济合作社,相比于前两者更专业化更市场化。将集体土地交给专业的代理公司或个人打理,集体村社社员固定从中分红,既能充分用活撂荒土地,保障农民收入,又能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为国家创收增效。五是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农户、农村小企业客户信用档案,积极争取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兴办新型农业中高职院校,以满足对新型农民的需求。发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先行在有条件的城市试点居民创办家庭农场的办法;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带农户二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体系鼓励各地自主探索和创新土地经营权多种流转模式。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大园区+小农场”等多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推行“入股经营”“订单农业”“二次返利”等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三是探索建立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农业、林业、国土、金融等职能部门以及区(市)县之间的协调力度,做好土地流转巡查跟踪、违法查处等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监测;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土地流转行为担保机制、金融风险分摊机制、土地收储机制和信用登记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防范四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一是建立按需配置、多层互补的城乡就业服务供给体系二是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均衡化。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中的社会稳定器作用促进城乡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三是破除城市人力资源流向农村的制度障碍四是构建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集聚的良性循环机制。

·上一条:加快口述档案建设工作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下一条:加快完善创新驱动政策 提振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