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平:关于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建议
李京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为进一点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议: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公共服务均衡分配的制度基础
一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体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二是统筹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是建立城乡可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着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四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建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五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的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要按照不断强化公共服务和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一是适应“两化互动”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阶段的要求,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使其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集中和打捆各类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加大和完善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布点的同时,推动农村村镇银行建立,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稳定资金来源。四是合理调整和改善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有力的可持续的财政支持机制,缩小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按照不同的乡镇类别,进一步优化乡镇转移支付和分成机制,对欠账较大的乡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比例,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供给机制
要利用各种政策安排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品服务,进一步放开教育、卫生等民间投资领域,补充政府供给的不足,实现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要积极探索并推进农村产权制度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方面存在农户承包地块不实、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地块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进而有效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通过登记确权,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管理平台,保障依法赋予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推动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传统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大胆探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进一步放开、放活农村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