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在蓉高校科技创新,着力提升成都原始创新能力的建议
民进成都市委
据调研了解,目前我市科技创新的主力还是在中央和省属在蓉单位,特别是在蓉高校和科研院所。
据统计除国防科技成果奖励外,在2008年到2013年间,四川省内单位主持的科技成果共获得国家三大类(科技进步、发明、自然科学)科技奖励36项,包括西南交大、川农大、中铁二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等单位,但获奖成果中没有一项是成都本土企业或市属科研单位和学校,这反映出我市创新力还较为薄弱。同时,出台的《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时间的有效期限仅为3年,不能给予长期支持。
建设创新型成都乃至创新型国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委、市政府应着眼成都未来发展,而不是靠临时性政策扶助,需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和保障我市科技发展,应更多关注和引导在蓉科研院所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机制和体制的保障,全力使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具有战略性、完整性。因此,特作四点建议:
1、全方位支持成都市政府对中央在蓉科研院所,包括在科研基地建设用地、科研平台设备购置、科技项目立项、科技领军任务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等,均给予政策和财力的支持。
2、不仅要在成果转化环节上给予支持,更应该在原始创新环节加以支持,以保障科技创新活动的持续发展。虽然现在国家有自然科学基金和973计划在基础研究、863计划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持,但毕竟大多数科技人员很难申请到这些支持,造成许多科技人员的原创性科学和专利思想停留在萌芽状态。
3、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科技支持指导思想。完善科学合理的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申请、人才引进支持等评审、评价、验收体系。对科技平台和科技项目的支持不应局限于是否能够实现成果的转化,特别是在科研平台建设支持上改变由现在的被动式成为主动式。
4、加大对科技活动的财政预算,加强对重点领域科技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在制订政策和实施过程中不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回报,而应更多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技活动的前瞻性、对科技发展的引领作用等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