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提案:进一步支持我省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建议
案由:
在高职院校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对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目前我省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能力和创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民进四川省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支持高职教育的全过程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政府要采取必要举措,鼓励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在高职院校教育中要渗透和贯彻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创新教学,创新课程,创新专业乃至于创新大学本身。课程体系上形成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相互渗透、功能互补的多元化课程体系,把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如:新开设《创新创业指导》、《创业创新管理课程》、《创业心理与技能》等课程。以创新创业为方向,学校应建立“全员全程参与”的职业规划指导模式,分专业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尽早地对今后求职方向进行定位。
(二)对公共类课程进行优化。以创业为导向,将创新创业思想融入公共类教育课程,采用公共类选修课形式,让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增强学习的内动力。
(三)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相互渗透。让创新创业课程融入到专业课程体系中去,尤其在专业课程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答辩中吸收创新创业元素,实现两者的全面渗透与融通。既以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改革,又有效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二、加强适应现代社会创业需要的师资队伍建设
(一)把高职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纳入政府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有计划开展对创业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实训和交流,支持教师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创新创业实践,鼓励支持高职院校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创新创业领域的学术交流、研讨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研究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水平。
(二)鼓励支持高职院校从社会聘请企业家、创业投资家、政府官员、创业成功人士等任兼职教师,扩大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
(三)支持高职院校教师开展学生创新创业的理论研究工作,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创业提供双向理论指导。可以把那些做得比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的案例收集起来,编写创新创业成功案例集,供学生学习参考;也可以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成功个案的经验交流会,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形成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创新创业体系,更好地指导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搭建创业平台
政府要制定高职院校毕业生创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广泛调动企业、高职院校、学生和社会的积极性,搭建更多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平台,引导高职院校学生敢于创新,勇于创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督促,相关政策的落实应强调“一把手负责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一)支持校企联合搭建新型创业实践平台。研究制定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规划,在现有校企合作平台的基础上,走校企联合的创业教学模式,建立包含政府、企业、学校和学生在内的四方合作的新型创业教学平台。在该平台上进行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创业团队的管理与服务等,实现课程教学与创业实践的无缝对接。
(二)支持校企合作建立“小企业孵化器”。进一步细化有关政策,支持学校、创业团队与相关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小企业孵化器,为有创业理想、优质创业项目的人才提供相关的创业团队的服务、配套的资金以及相关的业务模式的管理支持,逐步形成“创业教学+创业模拟+创业实践”“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并通过政府、企业和学校密切合作,加快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
(三)支持建立创业园区。政府要开辟较为集中的场地作为高职院校学生的创业园区,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同时,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初期的各种难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开办一些公司或门店,也可由学校组织开办模拟公司,为学生提供体验创业的平台。
(四)扶持公益创业。政府应整合企业、公益组织、高校、媒体等多方资源创建大学生公益创业平台,通过提供启动资金、培训、指导、咨询、评估、资源链接、社会传播等多方面支持,让大学生更多地了解公益、参与公益,甚至使有公益理想者以公益为自己未来的职业志向。
(五)支持高职院校设立创业基金。目前,高职院校的创业基金的规模制约了创业扶持、支助的发展,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显得尤为必要,拓宽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融资新渠道,通过向国家申请低息免息贷款、国家就业经费安排投入等多种方式扩大创业基金的规模。
四、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要构建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创业援助和保障体系,拓展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援助和保障新模式,为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政府采购、创业保障、风险评价保障等特殊援助和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支持各高职院校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由校级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创新创业专家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事宜。
(二)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从政策、资金等方面认真落实大学生创业的有关政策,共同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基金,提高学生创业专项资金投入,降低政策门槛,能够为那些有志于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宽松资金支持。
(三)构建高职院校完备的招生及评价体系。从基础教育阶段抓创业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基础职业理念和专业技能,为高职阶段的创业创新教育奠定基础;尽快贯通“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研究生”成长渠道,为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提供更大的可塑空间。形成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完善自我的创业改善机制;构建创业创新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校企合作、项目科研、基地建设等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评价实现创新创业体制机制的优化与激励。
(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作为政府部门,除要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学生创新创业外,政府有关部门还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职高专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人才政策,取消落户限制。有切实实施和完善有关人才及劳动法规,使用人单位、高职院校、毕业生都能在人力资本交易中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