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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华: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
曹华
案由:当前,传统村落因其承载了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成为全社会关切的焦点之一。传统村落保护自2012年国家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发文开展工作以来,得到了普遍关注和重视,但由于传统村落保护涉及部门多、学科多,四川又是多民族大省、地域广阔,传统村落分布广、数量多、形态多,在城镇化进程中人为破坏严重,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一、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信心不足。一是基层乡镇对何为传统村落的认识不够,填写问卷答非所问;二是对有无传统村落、是否应该保护的认识不够,对保护传统村落不屑一顾;三是主动保护传统村落偏少,人为毁坏严重。
(二)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目前还有多少传统村落,叫什么名字,没有任何部门作过摸底调查,没有依据说得清楚,甚至不少地方认为根本没有传统村落。
(三)动力不足,合力不够。参与保护传统村落的4个部门信息不对称,缺乏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
(一)调查摸底,科学认定。一是要制定标准。做到认定标准与监督标准统一。二是组织评定专家考察。传统村落认定不能只凭标准、条文和地方申报资料,关键要组织评定专家现场做全面详尽的科学考察。三是严格程序。各学科评定专家齐备、评定程序严谨规范。
(二)制定保护规划,落实责任保护人、监督人。一是传统村落一但认定,首要的工作是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规划不仅要传承物质遗产与活态精神传统,还要把现代科技引入村落生产与生活,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二是要确定当地政府为责任保护人,政府在申报国家名录时必须书面承诺保护,获准后要签署保护承诺书,实行保护问责制。三是要建立监督机制,主管部门对监督结果进行年度评审。
(三)强化培训,提高认识。一是要对基层政府责任人进行培训,启发文化自觉,确定正确观念。二是对村落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促使他们掌握科学标准,树立文化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村落原住民的文化自觉启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