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字的误用及其它
陈和平
这些年,中国发展最快的是房地产业,物价中上涨得最快的是房屋的价格。从2013年到今年,十年间房价可能普遍上涨了五到十倍,一个个房地产老板赚得是盆满钵满。而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讲,如果要用正常的工资收入,在目前的“北上广”等中心城市,买一套80平米左右的商品房,可能永远都是一个美丽的幻想。传得很广的一个微信段子计算过,普通农民要买房,得从唐朝开始不吃不喝地存钱到现在。一般上班族得从宋朝开始不吃不喝地存钱到现在。就是普通公务员,也得从清朝开始存钱。说得更难听的是,妓女得做多少次生意才能买得起房子。这个段子可能有些夸张,但是,起码说明了目前的房价高得实在是太离谱了。而且特别奇怪的是,这些年的房价越“调控”涨得就越快。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谁不是把发展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谁不是在吃“土地财政”?有钱人特别是一些手握大权的腐败官员,到处投资房地产,到处买房子。这些年全国出现的所谓“房叔”“房姐”房爷”难道还少吗?可一般老百姓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可见现在贫富悬殊有多么严重。据说,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经说过:“如果把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教育,医疗,住房和就业等需求,作为赚钱的产业来做,那么,这个政府就不可能是人民应该拥护的政府。”
当然,作为一个文化人,房价是否公平合理,并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国家有的是应该关心的部门和人员去关心。而且我相信,随着房子越修越多,各级政府的各种廉价房安居房越来越普及,许多调控政策执行得越来越严格,或者是越来越多的房地产老板资金链断裂,国外的房价又普遍降得比中国底,甚至目前爷爷辈,父亲辈已经有房子,但是总会去世的,而独生子女这一辈又能继承他们的房子,那么再过二十年,房子肯定会过剩。只是中国的商品房使用期限只有70年,不像外国是终身产权,所以以后的变数还是很大的。
我这里主要关心的是与房地产业有关的一个字的使用。这个字是“苑”。
近些年来,许多新建的商品房小区,喜欢给起一个什么什么苑的名字。我一开始就很奇怪,为什么不用常见的“园”或者“院”,而要起一个以前很少使用的“苑”字。我以为这个“苑”与那个“园”或者那个“院”是相同的意思,可以通假使用,只不过“苑”更雅致一些。因此也就并不在意。可是近来偶然翻看《新华字典》,才发觉“苑”与“园”等字的含义完全不同。“苑”字的使用有很大的局限,而且用在房地产老板开发的小区作名字,很不适合。不但不合适,而且用在小区名字上,还有侮辱性,犯了大忌。
按照目前的《新华字典》解释:“苑,养禽兽植林木的地方,旧时多指帝王的花园。”在我看见的另一部《现代汉语词典》中,这个“苑”字有两个解释,一是指放养牲口禽兽的地方,二是指长有一片小树林的地方。说白了,这个字与咱们老百姓的房子无关。
我在吃惊之余,继续深究下去,翻看更为权威的文字大全《辞海》。在这里,对“苑”字的解释合计有以下6条:一是蓄养禽兽并且种植林木的地面,多为帝王及贵族游玩和打猎的风景园林。二见“田庄”。三,苑通菀,树木茂盛貌,茂盛的树木。《国语?晋语二》“人皆集于菀,已独集于枯”。四,荟萃,多指学术文艺的集中,如类苑,文苑,艺苑等。五,枯萎。《淮南子?叙真训》“形苑而神壮”。六,姓,后汉有苑康。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尽管“苑”字解释很多,但是总有一条解释是与咱们老百姓的房子有关的,也与房地产老板起什么什么“苑”能够沾边的。起码不是异想天开的乱起小区名字。但是,我还是心有不甘,决定用同一部《辞海》继续查下去,重点是查第二条解释“田庄”。在这部《辞海》中,对“田庄”的解释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皇室,贵族,官僚,地主等,在所占大片土地上设立的庄园组织,名目甚多。属于皇室的为皇庄,有苑。属于政府的为官庄,有公田庄,屯田庄等名称。属于贵族,官僚,地主的为私庄,有义庄,别墅,别庄等名称。??????田庄中役使庄客和奴仆耕种,设有各种管理机构。”
总之,各种字典词典对“苑”的解释已经够全面够准确够权威的了,完全用不作再查下去了。原来这个“苑”字,与我们现代社会中的住宅区的名称,根本挂不上钩,甚至是风牛马不相及。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去探讨,到底是哪一位迂夫子,率先把本来“蓄养牲口禽兽的地方”,引用到现代社会的房地产开发以及小区命名上来的。
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流行与当今世界中居住小区名称的“苑”字风头,说明了我们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文化水平和传统底蕴还差得远,急功近利,文字滥用,起个名字都不严肃认真,讲究科学。他们是真的没有弄明白“苑”字的真正含义,还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说得轻点,“苑”的误用,是好心办了错事,没有请教字典,才闹了个笑话。说得重一些,是对居住者的戏弄和侮辱。
咱们再从误用的“苑”字说开去。类似这些华而不实,倒土不洋,玩弄概念,附庸风雅,欺上瞒下,谎报军情等事情,这些年在房地产的超高速度发展中,我们还经常能够看见。比如,有的地方连修的假山都没有,也号称“山水林苑”。有的小区连水沟或者喷水池都没有,也要喊什么“水韵之都”。有的小区根本没有树木花草,也要乱称什么“绿色家苑”,“四季花园”。离城市中心几十里,也胡吹什么“绝版地段”,“豪华之选”。如果离一个公交站台或者地铁车站有几里路,也要瞎吹什么“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明明是给钱就卖给你房子,也要起一个什么“高档住宅”,“名流会所”,“上流社区”,“成功人士的首选之地”。连一个遛狗狗的地儿都没有,也可以叫“世纪广场”,“宽大豪居”。总之,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地在绿化,美化,环保,山水,交通,学校医疗等方面大做文章,下足功夫,甚至在入住者的社会地位和卖房子的价位上搞攀比。假如真的在绿化美化环境和人性化服务各方面做得很好,当然是应该受到欢迎的。我们也真心希望这些房地产开发商们,把功夫用在实处,做的比说的更好,至少是名符其实。
仅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有什么用?不吹牛房子会卖不出去吗?不吹牛人会死吗?
早在几年前,《华西都市报》就刊载了一个消息,说是成都市政府发布一个文件,下令全面整顿治理房地产市场,其中一条就是:住宅小区开发面积低于10万平方米的,一律不准称“广场”,住宅小区里绿化面积低于百分之三十的,一律不准称“花园”“绿园”等,违者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可以看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了房地产开发中的欺诈或者虚假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对那些耍嘴皮子的,喜欢瞎吹而不认真做事情的,以及一些为了挣稿费挣广告费而帮助开发商作虚假宣传的媒体和文人,提出了批评。这也说明,为住宅小区起名是有讲究的,乱起要罚款。可惜,时至今日,我没有听到任何一起罚款发生。
话又说回来,给自己开发的住宅小区起一个名字,本质上是房地产老板自己的事情。而选择在哪里买房子,本质上也只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我们根本没有干涉的意思,自然也没有干涉的权利。绝大多数消费者买哪里的房子,也是很理性的,住房的质量和小区的环境,亲自去看看,比看广告听介绍实在得多。与安全质量和环境舒适以及周围生活的便利性比较,小区的名字实在是个小问题。无非是个呼号而已。名字再好听,再响亮,有什么实际价值呢?只是,起一个优雅而且恰当的小区名字,无论对谁,都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儿。